貪污扶貧資金、冒領補貼用于個人支出、將補貼據(jù)為己有、貪污民政救災款……昨日,內(nèi)蒙古晨報全媒體記者從內(nèi)蒙古紀檢監(jiān)察網(wǎng)獲悉,錫林郭勒盟紀委監(jiān)察局通報了5起“雁過拔毛”式的扶貧領域及涉農(nóng)涉牧領域違紀問題,4名基層干部被開除。
1、阿巴嘎旗查干淖爾鎮(zhèn)烏蘭敖都嘎查黨支部原書記綱呼、原嘎查長吉特格勒圖貪污扶貧資金問題。
2009年7月至2014年6月,時任查干淖爾鎮(zhèn)烏蘭敖都嘎查書記綱呼、嘎查長吉特格勒圖,各貪污國家扶貧資金25000元。
2016年4月,阿巴嘎旗紀委給予綱呼、吉特格勒圖開除黨籍處分。
2、西烏珠穆沁旗呼日勒圖嘎查原嘎查長烏仁其其格貪污嘎查集體資金等問題。
2010年至2012年間,時任呼日勒圖嘎查嘎查長烏仁其其格,收取牧民集體打草場看護費4500元,其中3000元未記入嘎查財務賬;烏仁其其格將嘎查集體使用草場8059畝以本嘎查牧民的名義向旗農(nóng)牧業(yè)局申請禁牧補貼,領取補貼共計114506元,用于個人支出。
2016年6月,西烏珠穆沁旗紀委給予烏仁其其格開除黨籍處分。
3、鑲黃旗汗烏拉嘎查黨支部原書記那順布和侵占補貼資金問題。
2012年,鑲黃旗財政局給巴音塔拉鎮(zhèn)汗烏拉嘎查撥付草畜平衡補貼款29070元,時任汗烏拉嘎查黨支部書記那順布和,將其中10600元用于嘎查用車費等支出,其余18470元據(jù)為己有。
2016年4月,鑲黃旗紀委給予那順布和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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